四川省私募基金行业月报(2024年8月)

 

一、行业动态

INDUSTRY TRENDS

 

(一)全国私募基金情况

 

截至2024年8月末,全国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0,505家,管理基金数量148,415只,管理基金规模19.65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109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2,177家,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8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211家。

 

2024年8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办理通过的机构20家,协会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247家。

 

(二)四川私募基金情况

 

2024年8月,四川无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2家。截至8月末,四川省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368家,全国位于第8名(浙江与宁波合并计算,广东与深圳合并计算,山东与青岛合并计算),管理基金数量1,677只,管理规模2,777.82亿元。

 

 

(三)政策动态

 

1、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2、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

 

3、中基协: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信息变更业务流程“一图通”及配套说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动态(2024年第1期)》《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

 

4、证监会:四川证监局与成都市委金融办签订《促进成都市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

 

二、协会动态

ASSOCIATION TRENDS

 

(一)协会党建

 

持续加强党员培训教育: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观看“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系列视频,以青年党员为学习重点群体,突出“学习新思想、建功现代化”主题。

 

(二)协会治理

 

8月1日,四川省投资基金业协会在会长单位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会长曾显斌主持,四川证监局综管处莅临会议,200余家会员单位现场参会。

 

大会听取了第二届理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了《章程》《会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大会还增补了理事单位,并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现场还发布了《四川辖区私募基金行业弘扬和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倡议书》,号召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通过弘扬和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将“五要五不”内化为行动指南,外化为行业风尚,塑造行业新气象。当日,协会还召开了第二届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上半年服务实体经济情况总结》等多项议案,并听取了理事会、监事会对协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三)服务实体经济

 

8月22日,四川省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单位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及成都天府文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举办了“航空航天企业培育暨走进康拓兴业”投融资交流会,来自各重点产业链的航空航天企业、投资机构等参加本次活动。在企业代表的带领下,各机构参观了产品制作车间,并对航空制氧系统的工作原理、组装构造以及应用场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期间,各机构还就企业的技术能力、资质规模、市场配套需求等信息进行了充分交流。

 

(四)辖区投资事件

 

数据来源:IT桔子

 

(五)会员动态

 

四川产业基金参与组建的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揭牌;国金证券学习研讨指数行业政策,制定国金指数版行动方案;四川兴川联合绵阳市游仙区组建绵阳高创股权投资基金;四川聚信管理的四川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成功完成对宜宾英发德坤首笔投资;成都思佰益完成对四川华兴宇战略投资;瑞相资本已投企业「佳力奇」成功登陆创业板;

 

四川聚信荣获“2024最佳新能源领域投资机构TOP30”称号;川创投退出项目「海枫生物」获“真金白银退出榜2023年度非IPO退出最佳案例”殊荣;川发引导基金成功入选“2024科创投资先锋” 系列榜单;

 

四川协同、丝路重组、振兴嘉杰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六)会员数据

 

截至8月末,协会共计会员236家,其中私募180家(股权与创投类137家,证券类42家,其他类1家)、公募19家、券商21家、其他16家。

 

 

三、警示案例

WARNING CASETHE

 

案例1:四川证监局对成都威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8月1日,四川证监局公布《关于对成都威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45号)。

 

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与其他公司共用办公场所,合规风控负责人长期缺位,未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和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反映出公司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二是管理的1只基金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三是部分投资者对单只基金投资金额低于100万元,且该部分投资者均不属于公司员工;

 

四是公司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未按规定报告,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

 

五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案例2:四川证监局对成都锦秀德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8月20日,四川证监局公布《关于对成都锦秀德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8号)。

 

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未按基金合同约定程序更换基金审计机构和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及时有效采取措施维护基金财产权益,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二是未按规定收集部分投资者的资产证明文件,已收集的个别投资者资产证明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存在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情形;

 

三是未严格按照约定披露基金投资运作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四川省投资基金业协会    通知公告    四川省私募基金行业月报(2024年8月)